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可復制經驗做法清單(第一批)的通知,從通知總共19處提及BIM可以看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BIM的重視程度,以下是本次通知的具體內容:

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
可復制經驗做法清單(第一批)







對通知的內容總結如下:
1、本通知明確規定了政府投資項目、2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公共建筑項目、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軌道交通工程、大型道路、橋梁、隧道和三層以上的立交工程項目,在設計、施工階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要求。
本條內容為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補充及深化。
2、通知還要求建設單位在編制項目可研估算、概算時,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單獨列項計取BIM技術應用費,投資主管部門對 BIM 應用相關費用進行審核。
今后BIM的取費標準有正式的列項取費了,對于所有的bim行業從業者來說,大家所期待的行業取費標準與規范正式到來。
3、通知還要求建設單位在工程咨詢、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中明確采用 BIM技術的具體要求,在合同中約定應用深度和提交成果,投標評審專家組中應有BIM專項評審專家。
通過這一點我們可以明確今后BIM技術的應用將更專業化,落地化,可實施化,BIM技術也將更能體現起價值和意義。